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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农业局是主管全县农业经济和综合管理种植业、渔业、农村能源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县政府工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县委、政府关于农业、渔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拟定主管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主管产业的政策、规章的起草和主管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研究拟定主管产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及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根据审批权限,负责主管产业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管理;负责市、县政府及部门切块下达农业资金的计划、分配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主要农产品产销、出口计划工作。
三、参与研究制定和调整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业资金投向、管理和使用政策及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
四、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业、渔业、农村能源的产业化管理。
五、制定全县主管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归口管理农业教育、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和农业、渔业和农能事业科研工作;组织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六、拟定农业、渔业产品的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推进主管产业产品的绿色食品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管理工作;组织农业新产品和名牌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业名牌战略。
七、组织全县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管理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八、参与制定全县“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参与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指导农业信息系统建设;预测并发布主管产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九、主管全县植物检疫防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农药市政市检工作。
十、负责种植业、渔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主管产业的行业管理。
十一、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政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行使直属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生产等单位国有资产产权代表职能;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行业老龄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学会、协会和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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