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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13:食用菌生产、经销许可证

设置依据:《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1、生产许可:①具有与所生产的菌种级别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其中一级菌种场主要技术人员须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掌握菌种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五年以上的二级种生产或菌种选育的实践经验;二级、三级菌种场主要技术人员须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掌握菌种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三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②有与菌种生产要求相适应的消毒灭菌和接种设备、菌种培养室、栽培房(场)等。其中一级菌种场还必须有分离培养、提纯复壮、保藏及质量检测等仪器设备;

③菌种场周围五十米以内无畜舍、垃圾、污水和其他污染源;

④有一年以上的菌种试生产成功的经验;

⑤菌种生产需要的其他办场条件。

2、经销许可:①主要经销人员应具有菌种保藏、质量鉴别的基本知识;

②具有与菌种经销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及仓库。

申报材料: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住所、申请项目、食用菌生产经营条件。

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到丰都县政务大厅农业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是否受理的书面凭证(如不能作出决定,则出具接受申请材料的书面凭证,并告知作出决定的时间)。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项目名称14: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设置依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需要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认定的单位或个人

    申报条件: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产地环境说明;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人到丰都县政务大厅农业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是否受理的书面凭证(如不能作出决定,则出具接受申请材料的书面凭证,并告知作出决定的时间),经审查合格后,上报重庆市农业局审批。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机构职能    

办事指南

             
      

主办:丰都县农业局                    承办:农业局农经信息科

地址:丰都县三合镇名山大道南端(体育场南端)     邮编:408200

网站管理员:023-70606597           E-mail:fdzxping@sohu.com

技术支持:重庆市农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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