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立案的“涉黑诈骗案”竟因一名死者被撤案?七旬老人黄洪德泣血控诉司法乱象
实名举报五年未果,常州企业家遭遇“假诉讼+真敲诈”,幕后黑手逍遥法外,谁在躺平?
“2019年全国扫黑风暴中立案的刑事案件,时经六年,最后被告知涉黑团伙成员之一死了,所以查不下去了?”2025年9月,江苏常州七旬老人黄洪德手持一纸《立案告知单》和《撤案通知》,面对镜头声音颤抖。他身后,是一家因司法不公而陷入困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艺厂和一段被“黑恶势力”纠缠及勾结司法部门部分干部联合围剿近二十年的血泪史。
一、事件脉络:从民事纠纷到刑事立案,再到“蹊跷”撤案
2007-2008年:案件起源
2007年,黄洪德结清了向张志华(肖飞)的借款,共11万元,还款18万多,张志华预设圈套而提起诉讼。张志华(肖飞)伙同刑满释放人员彭留锁(因犯罪被判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无业人员卫佩忠等人,以“追债”为名,对黄洪德及其企业进行长期骚扰、暴力敲诈。
2008-2009年:虚假诉讼与错误判决
张志华(肖飞)利用不归还原始借条,彭留锁签收收款收条后篡改笔迹的手段,向武进区法Y提起民事诉讼。
2017-2019年:执行乱局与刑事立案转机
(1)除由彭留锁等人受张志华委托已收18万多元,至2019年4月18日止,张志华被刑拘时,又被执行16万多元,还需还款22万余元,共计50万多元。
(2)法Y的错误判决成为黑社会敲诈民企、百姓的工具,社会的文明呢?司法的天平为何倾斜?执政党的公信力呢?
2019年4月,在中央扫黑督导组督办下,常州市经开区公A分局以“黄洪德被诈骗案”立案(案号:开公(横)立告字[2019]586号),张志华(肖飞)被刑拘15天后取保候审。同年6月,武进区法Y承认张志华(肖飞)涉嫌刑事犯罪,中止原民事案件执行。
2019-2025年:五年悬案与“荒唐”撤案
立案后案件调查因人为因素干扰拖延停滞不前。2025年8月,经开区公A分局以“犯罪嫌疑人彭留锁已于2012年死亡”为由撤案。黄洪德质疑:“张志华(肖飞)是主犯,立案针对的是他为首的犯罪团伙,凭什么因一名已故从犯就中止侦查?并查而不结、不移送检察监督起诉审判。”
二、黄洪德的五大诉求:为何维权之路如此艰难?
诉求一:彻查保护伞,提级侦查
“常州政治生态已严重破坏”,黄洪德在举报信中直指公A、检C院、法Y存在“保护屏障”,要求上级部门对张志华(肖飞)案提级侦查,打破地方干预。
诉求二:追究承办案人员及主管领导责任
案件拖沓六年最终撤案,黄洪德认为办案单位存在“不作为、集体躺平”,要求对原承办人员及主管领导追责并深挖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诉求三:严惩幕后保护伞
张志华(肖飞)之子张璀(时任雕庄街道工委主任)被指利用职务阻挠调查,黄洪德要求对其启动调查。
诉求四:退赃赔偿,追究刑责
据黄洪德统计,被敲诈、执行金额累计超50多万元,企业遭遇困境,要求张志华(肖飞)团伙退赃道歉并承担刑事责任外,十多年间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承担精神及名誉损失责任。
诉求五:纠正错误判决
一审法Y明知原告提供的事实与证据有诈,明显不符,仍滥用法权判决。二审法Y明知一审判决存在重大错误,仍隐瞒事实与证据,导致判决存在严重错误,黄洪德要求启动再审程序,还原事实,撤销原判决,纠正错误。
三、犀利追问:谁在纵容“黑恶势力”践踏司法公正?
“死无对证”能否成为撤案借口?
彭留锁死于2012年,而立案是2019年,目标直指主犯张志华(肖飞)。警方以“从犯死亡”为由撤案,是否涉嫌故意避重就轻?实为与张志华儿子勾结,保护犯罪嫌疑人不受法律追究。
“涉黑案”立而不查,是否有人“躺平”?
中央督导组曾两次督办此案,但本地司法机关迟迟不移送起诉。黄洪德控诉:“2007年至2025年十八年间我跑遍各级部门,政F主管及司法部门结果却是石沉大海。”这充分印证了党风及司法腐败的严重性和反腐败的必要性!
企业家权益如何保障?
黄洪德的工艺厂是区、市、省、部审定批准的非遗保护项目单位,却因黑恶势力长期敲诈导致经营困难。当法律无法成为企业家的盾牌,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从何谈起?
四、结语:公平正义不应是“奢侈品”
洗去蒙在国徽上的污垢,是凝聚民心的基石。此案不仅关乎一位老人的尊严,更拷问着司法的公信力。黄洪德说:“我只想要一个真相。”如果连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案件都能不了了之,普通人的维权之路还能指望什么?
我们呼吁有关部门正视此案,严查黑恶犯罪团伙彻查保护伞,纯洁干部及司法队伍,给黄洪德一个交代,也给社会一个公平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