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跨度十余年的工程款纠纷引发关注。当事人魏先生自2010年起承接贾某的厂房及住宅楼木工工程,完工后不仅未能结算25万余元工程款,反遭暴力威胁、设备抢夺,司法程序却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其诉请。更令人痛心的是,魏先生因维权致残后,至今仍面临工人讨薪与设备租金追索的双重压力,生活陷入绝境。
一、事件脉络:从口头协议到暴力侵夺
2010年,魏先生与贾某达成口头协议,承包其三栋厂房及22间住宅楼的木工立模工程,约定包工包料、完工结算。工程于2011年竣工并交付使用,但贾某以“后续还有工程”为由拒绝结算,甚至放话“一分钱没有,材料也别想拉走”。
2012年,魏先生讨要工人生活费时,遭贾某当胸猛踢致昏迷,送医治疗15天。2013年初,贾某纠集几十人和机械,强行拖走魏先生的模板等施工设备,价值超十万元。更令人发指的是,魏先生被非法拘禁并胁迫写下18万元虚假欠条,贾某扬言“不写就把你扔进海里”。
二、司法困局:程序空转与时效争议
魏先生的维权之路在司法程序中遭遇了多重困境。自2019年进入法律程序后,案件先后经历了基层法院一审、市中级法院二审及省高院再审,但均以“超过两年诉讼时效”被驳回。然而,法院对诉讼时效的认定存在明显不公:
1、一审程序存在争议
魏先生在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后,主审法官在四次开庭后以“建议撤诉”为由施压,并暗示“不撤诉将败诉”。魏先生被迫撤诉后,该法官很快调离审判岗位。2021年案件重审时,法院机械适用“两年诉讼时效”规定,未审查被告恶意拒绝结算、暴力威胁导致魏先生“不敢主张权利”等关键事实,仅以“未持续追讨”为由驳回诉求。
2、二审程序被指不公
二审合议庭成员庭审迟到30多分钟,多次打断魏先生及其代理人陈述,却允许对方充分发言。判决维持原判,对魏先生提交的暴力威胁记录、报警回执等“时效中断”证据未予采纳,并将对方单方代付的工人工资曲解为“已结清款项”,实际该支付未经魏先生确认且与工程款无关。
3、申诉渠道严重梗阻
案件申诉至省高院后,魏先生三次补交材料,仅获“疫情延迟处理”通知,后续无任何进展。2022年电话沟通时,法院仅口头答复“时效已过”,未出具书面裁定,也未退还材料,涉嫌违反申诉程序规定。
4、司法环境引发质疑
魏先生反映,对方疑有地方公安系统背景,案件审理中多次出现异常:如县司法局“丢失”材料、法庭对双方证人区别对待、法官施压撤诉后调岗等。这些细节叠加,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三、悲剧升级:从经济破产到身心重创
十年维权未果,魏先生不仅损失工程款及设备,更因贾某强行侵占其模板等施工材料,至今未归还。魏先生坦言:“我的十五间立模材料和设备被他们拖到厂房里,这么多年一分未还。没有这些工具,我再也接不了工程,连租金费都算不清!”
为筹措资金支付工人工资,魏先生2015年出国打工,却在印尼遭遇事故,导致腰椎粉碎性骨折,经南京鼓楼医院手术后仍落下三级残疾,彻底丧失劳动能力。如今,他每年需用养老金和微薄积蓄分期偿还工人工资:“快过年了,工人又来要钱。我每年只能挤一点给他们,但血汗钱绝不能欠!”
家庭因经济压力破裂,妻子儿子与他反目,魏先生独自承受着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
四、程序反思:司法如何回应实质正义?
本案暴露出三大问题:
1、诉讼时效制度被滥用:债务人通过暴力胁迫、恶意拖延等手段,利用时效规则逃避责任。
2、涉黑恶经济纠纷处置缺位:贾某团伙的暴力行为未受惩治,反而因“保护伞”嫌疑让维权受阻。
3、司法便民原则落空:基层法院程序不规范、申诉渠道闭塞,导致当事人求助无门。
五、舆论监督:推动个案公正与制度完善
目前,魏先生计划通过媒体曝光推动案件复查。此案若以“时效过期”草草结案,将传递“赖账拖两年即可免责”的错误信号,严重冲击契约精神与法治信仰。舆论监督有望倒逼司法机关重新审视案件中的程序疑点,重拾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结语
一纸时效裁定,不应成为掩盖暴力与不公的挡箭牌。当魏先生用养老金艰难支付工人工资时,当他的施工设备被侵占多年无法追回时,司法的温度与正义究竟何在?期待有关部门重视舆论呼声,以个案公正修补制度漏洞,让正义不再因程序空转而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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